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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DAW規範下,台灣女同志親職實踐之現況論壇
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(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, 以下簡稱CEDAW),於1981年生效。台灣於2007年簽署加入CEDAW,2009年3月完成初次國家報告,2012年元旦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》正式生效,使CEDAW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的效力,也是國內用以檢視及評估婦女人權保障執行情況的最佳指標。
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為國內同志草根社群團體,長期致力於實質保障同志家庭婚姻權、生養權、親權與家庭權。本會於今年度參與第二次國家報告進行民間觀點之影子/替代報告之撰寫,針對公約第16條進行研究,討論女同志族群於我國目前家庭狀態於是否符合CEDAW規範範圍,進而完善國家報告內容和建議政策方向之推展。本論壇廣邀國內相關專家,對於國內女同志家庭社會實況、法律規範之研究做廣度介紹,討論國內收養制度和生殖科技應用狀態,使參與者能夠深入了解CEDAW保護婦女人權內涵和國內女同志家庭歧視困境,期使對於國內同志運動發展能有貢獻。
會議日期:2013/8/31(星期六) 下午14:00-17:30(13:45開始入場)
主辦單位: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、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
協辦單位: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
議程內容:
探討CEDAW規範下,台灣女同志親職實踐之現況論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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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 議 流 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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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 |
內容 |
主持人/報告人/與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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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45 14:00 |
報 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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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 14:10 |
開幕式/ 主持人致詞 |
主持人: 吳紹文/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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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10 14:20 |
探討CEDAW規範下,台灣女同志親職實踐之現況論壇簡介 |
引言人: 王晴怡律師/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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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20 14:50 |
女同志媽媽生養歷程及困境 |
報告人: 洪于珊/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心理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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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0 15:20 |
女同志家庭親子關係 |
報告人: Lupy/國立清華大學科法所碩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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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20 15:50 |
同志家庭親職實踐之憲法基礎與法律議題初探 |
報告人: 張宏誠/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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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50 16:20 |
性別平權與人工協助生殖科技的使用資格規範 |
報告人: 吳嘉苓/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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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0 16:50 |
同志收出養之前理解-國內兒童收出養實況 |
報告人: 白麗芳/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北區處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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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50 17:00 |
中場休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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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00 17:30 |
探討CEDAW規範下,台灣女同志親職實踐之現況- 綜合座談&總結 |
主持人: 吳紹文/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與談人: 王晴怡律師/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 洪于珊/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心理師 Lupy/國立清華大學科法所碩士 張宏誠/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吳嘉苓/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白麗芳/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北區處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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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請於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口台灣大學側校門口進入》